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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车给别人出事了,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?


潘以强

案例:张三想回老家探亲,便问姐夫李四借车,车主李四考虑到张三是驾驶老手,取得驾驶证至今未出过事故,碍于情面不好拒绝,便将自己的车借给了张三。张三在驾驶该车回家途中,因超速行驶与王五驾驶的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,造成王五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后经交警部门认定,张三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,死者王五负次要责任。而李四的小型轿车经检验各项性能均正常,且已投保了“交强险”。由于王五死亡,王五的家人希望张三赔偿各项经济损失,如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电瓶车车辆损失等等。但由于张三经济条件不好,无力赔偿,为此,王五的家人想把车主李四与张三一起起诉,要求车主李四也承担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李四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?

律师评案:本案是一起常见的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,王五的家人作为死者的家属,在承受亲人逝去痛苦时,认为李四不把车借给张三就不会发生这悲剧,要求车主李四也承担赔偿责任,是类似案件中,伤者或死亡家属为了能够足额得到赔偿而常提出的要求。但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作为事故车辆所有人的李四是否需要承担责任,主要是看李四把车借给张三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。如果存在过错,那么李四就需要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,如果没有过错,那么李四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而如何认定李四是否过错呢?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。比较常见的过错,如知道这辆小轿车存在缺陷,而且这种缺陷是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,或者明知道借车人没有驾驶证,又或者明知道借车人喝酒还出借等等,如果存在上述情形,那么车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而本案中张三有驾驶证,也未显示张三有饮酒等不能驾驶的情况出现,而且出借的车辆也符合上路条件,综合分析案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,并不能看出车主李四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。所以,车主李四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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